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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医院供暖主管线更换工程采购公告项目(变更)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医院供暖主管线更换工程采购公告项目(变更)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院供暖主管线更换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4日15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院供暖主管线更换工程
项目编号:LNZYYDX-FSSY-HQJJ-20240827-1
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预算 |
1 |
医院供暖主管线更换工程 |
160000.00 |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160000.0元(人民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交货日期:签定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GB2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3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采购公告领取方式:微信-18040065115
3.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GB2类)。
4.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5时00分
5.开标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一号楼六楼会议室
6.投标文件要求:一正本,二副本(须胶装),电子文档1份。
7.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办电话:31882757 李维祎
四、开标与评标
1、谈判小组由辽宁中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内专家三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2、合格的供应商数量≥3家。
3、谈判小组分别与投标单位谈判。各投标人进行企业介绍,公开报价,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做重点阐述。谈判小组成员进行询问,投标人要对专家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
4、谈判小组现场评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进行二次报价。
5、谈判小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按照比价格、 比售后服务及业绩诸方面进行评价,以低价中标法初步确定中标人。拟定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双方十日内签订合同。
五、弃标与废标
1、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投标文件未密封、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印鉴、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3、有明显串标嫌疑的
4、其它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内容的视为废标。
六、几点说明:
1.评标、定标工作结束后,招标方将文件归档管理。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文件、标书费和图纸费。
2.本次竞争性谈判,如果各投标方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则宣布本次竞争性谈判失败,可择日另行采购。我院不对本次竞争性谈判失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竞争谈判公告的各项条款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如投标过程中出现异常、虚假报价及串标等现象,谈判小组在确认后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