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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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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我院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50分。参加资格审查者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详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参加资格审核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现场公布,其他人员请通过电话(024-31882655)查询。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1日(周三)8:30-16:00。

地点:医院六号楼五楼组织人事科。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

要求:公开招聘报名表项目须完整,全部内容一定要打印在一张A4纸上,否则影响本人的资格审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已获得的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比如: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则大(中)专及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也需提供)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如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外校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包括修业时间、专业名称、授予学位类别、成绩是否合格、颁证时间等内容);本校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学院统一开具学历学位证明。所有应聘考生在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请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至组织人事科。

4.海外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如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完全一致、需另行说明的,须提供所学专业的专业证明。要求:证明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方向是否一致、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的减缩版;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6.所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应聘者现(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现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现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从业资格证书,具有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请各位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注册个人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并提交学信网、学位网上查询到的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纸质版各一份。如为202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历学位信息暂查询不到的,可提供查询到的学籍信息截图纸质版一份。拟录用前,需到组织人事科进行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网上核实。

9.其他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

1.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要按照以上顺序准备相应材料;

2.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请将证书的封皮去掉,仅提供证书内部的材料。

三、考生须知:

1.考生现场需出示身份证及健康绿码,自觉配合测温。注:体温达到37.3℃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2.考生在往返资格审查现场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考场周边停车不便),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3.到达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向查验人员出示身份证、电子健康通行码,证件齐全方可进入。

4.所有考生申领健康码时必须如实反映个人健康状况。凡有以下情况者须按要求积极配合:①居民健康码为红码的及体温达到37.3℃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②居民健康码为黄码或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的认定以各省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的考生须提前到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资格审查。③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痊愈的考生。须凭出院证明、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告知书参加资格审查。④考前14天有出境史,曾被集中隔离的考生请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和隔离期间的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资格审查。⑤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被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的考生,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观察满14天)参加资格审查。

5.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拟于8月22日(星期四)进行,面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与否,在资格审查时,需要与工作人员双方共同确认。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工作人员将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4-31882655

监督举报电话:024-31882766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0年10月19日